| 标的名称 | ****持有的压装设备改造资产44项 |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5.228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1-29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标的描述 | 标的系长******基地闲置压装设备改造资产44项(即为一台塞压装设备组件),详见《资产明细表》。本标的物截至2025年7月之前一直正常使用,2025年7月开始停止使用。后因车间急需使用设备所在场地,设备电气连接已断开并搬迁。不支持功能验证,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不提供质保、售后和其他技术支持。 | ||
| 标的所在位置 | **市******工厂3号门外 | ||
| 转让底价 | 5.228 万元 |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 量 | 1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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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023-****2508 |
| 转让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算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办理意向受让登记。 2、若信息披露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转让方与**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若涉及)、搬迁、清理、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拆除(若涉及)、转运及搬迁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极少数标的物可能存在名称与实物不相符的情形,以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赔偿及其它补偿。若受让方在现场拆除及搬迁过程中,造成转让方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受让方需按价赔偿或恢复至原有状态。受让方在标的物存放地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环境要求并严格执行,接受转让方/标的物存放地安全部监督。若出现安全违规事项,需按照转让方的《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7、受让方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所有参与作业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健康调查表》、并按《基础体检项目清单》提供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以办理施工手续日推算)。当《个人健康调查表》及《基础体检项目清单》体检报告有异常时,****工厂工业医生根据作业内容、结合《GBZ+188-202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判定能否进厂作业。所有参与作业人员进厂施工期间须购买足额的工伤/商业保险(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工伤保险缴纳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商业保险须涵盖意外身故和猝死,保额不低于当地工亡赔付水平。 8、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9、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本次转让标的价格已包含13%增值税,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2、备查资料:资产明细表、《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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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总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26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