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三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10
传真电话:0954-****005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园区(区块三),总占地面积2004.61m2,项目以废旧地膜、大棚膜、滴灌带为原料生产PE颗粒和改性颗粒,设计年处置废旧地膜、棚膜、滴灌带100000吨,年生产高分子材料(再生塑料颗粒)20000吨。主要建设内容:**一层钢结构废弃农膜加工车间一栋,总建筑面积2004.61 m2,生产车间分割为破碎区、清洗区及造粒区,造粒区安装4条高分子材料(再生塑料粒子)生产线,配套建设4套挤出造粒工序废气集气罩和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清洗破碎废水循环处理设施(三级沉淀池)。项目原料库、产品库、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生活办公用房等依托《年产10亿米滴灌带项目》项目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园区,****园区提供标准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完备,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用能为电,冬季采暖由集中热源提供,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清洗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原料人工分拣废物等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在热熔挤出、造粒机出口安装半密闭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集中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清洗破碎废水及循环冷却排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排放;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公司回收利用,****砖厂综合利用,原料人工分拣废物送**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