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2028****联通****公司移动网络优化服务项目(标段四)(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5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2026年1月20日进行了开标,并于2026年1月20日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周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7522.34元
增值税税率:6%
质量:/
服务周期: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以招标人实际下单为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3398.54元
增值税税率:6%
质量:/
服务周期: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以招标人实际下单为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186****0397(招标人)、186****0415(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视为非有效质疑(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