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服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程建设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煤矿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6年1月22日提出办理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的行政许可申请,****水务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同意延续的监管意见,本机关于2026年1月22日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济任行审取水延受字〔2026〕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出具准予延续取水许可决定书,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取水许可证(编号D370811G2021-0025)延续申请,项目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地址为任**喻****煤矿内,年取水量250万m3,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有效期为2026年1月24日至2029年1月23日。
二、项目年退水量为95.139万m3,处理达标后排入洙赵**,符合相关要求。你公司应确保节水设施运行良好,落实节水“四到位”制度,加强用水定额等节水管理。
三、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做好计量设施(器具)运行维护、检定或校准、计量质量保证与控制,对其取水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与国家水**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你单位应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你单位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水**税。
四、本机****水务局开展本项目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许可决定取用水,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管理。
五、你单****水务局提出该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水务局同意。
六、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你单位应服从水**统一调度管理,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机关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或者取水地点等事项有变化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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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