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利-竞争性磋商-****-电子信息化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项目维保-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采购条件
受****委托,****对****电子信息化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项目维保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电子信息化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项目维保,采购预算:46万元,项目内容:电子信息化设备和智能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项目维保、一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上一年度可追溯至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标书代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01-29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0元;
请前往**中达利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hongdali.****.cn)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3 09:00:00】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及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2-03 09:00:00】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七、其他
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平台使用费 200 元,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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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马巷镇印斗**路7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人:邱秋云
联系电话:0592-****48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