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某地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某地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重点用能设备更新。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1450.00万元(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450.00万元(含税)。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成交份额100%。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8个月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后按进度支付项目进度款,按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开始抵扣预付款,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审计金额的97%,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余款 。每次支付前由中标人开具有效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对应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1.11质保期:三年。
1.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13误期赔偿:具体按合同模板相关规定执行。
1.14争议的解决:具体按合同模板相关规定执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4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12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月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6年 1 月 23 日至2026年 1 月 27 日(工作日),每日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时间)在****(**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南楼14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侯宇(联系电话:187****2291)。
4.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委员会进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文件费支付凭证。
(4)开票资料信息
4.3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江铃支行
银行账号:791********0860
转款备注:****项目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南楼14楼1416开标室。标书代写
1.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1.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89****4226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14-15层
联 系 人:侯宇、曹莹
联系电话:187****2291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