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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26MA3C9FJ39H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新阁 |
| 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市韩店镇金玉大道与**河交叉口西北50米 |
| ****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会仙四**侧 |
| 经度:117.785112 纬度: 36.8983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4 |
| 滨环辐审〔2025〕03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1 |
| 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626MA3C9FJ3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5-05-16 |
| 2025-05-16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tml/gsgg/260122/202********1541466.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拟购置RD-2805A型X射线探伤机4台、ERESCO65MF4型高频X射线机1台进行移动探伤作业,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配置辐射工作人员10人。拟改造现有检修楼1层1-104房间作为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用于X射线探伤机、高频X射线机的贮存;1-103房间用于本项目评片,1-108房间用于本项目洗片,危废暂存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位于**省**市**市韩店镇金玉大道与**河交叉口西北50米。取得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规模为RD-2805A型X射线探伤机4台、ERESCO65MF4型高频X射线机1台,现已全部配置并登记台账,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配置辐射工作人员10人。改造检修楼1层1-104房间作为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用于X射线探伤机、高频X射线机的贮存;1-103房间用于本项目评片,1-108房间用于本项目洗片,危废暂存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 | 实际建设情况: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要求: 1.设备库安全防盗措施: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用于贮存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公司检修大楼1层东侧1-104室,贮存间内部尺寸为:长6m×宽4.25m×高3.4m。四周墙体均为24cm砖混结构,室顶及地板均为20cm砖混结构。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安装防盗门。贮存间内拟设置红外高清视频监控,值班人员位于集控室,可实现24h监控。以上措施可保证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 2.运输及临时贮存安全措施: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主要用于******五电、六电汽机锅炉区、邹****公司汽机锅炉区及邹****公司汽机锅炉区、电极锅炉车间探伤作业现场使用,设备贮存依托本项目贮存间;设备取用时,需根据《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填报设备进出库管理记录,对移动探伤设备进出库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参与移动探伤的时间和次数进行记录,确保X射线探伤机安全;作业中全程由经过培训的辐射工作人员负责,如人员需离开,应至少保留1名工作人员负责X射线探伤机的看管。 3.现场探伤安全措施:(1)作业前准备措施 ①对移动探伤周围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安全操作。评估内容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考虑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②开展移动探伤工作时,每台探伤机至少2名专职辐射工作人员。③作业前发布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公告,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防止误照射。现场通告、警告标识、报警信号灯,避免造成混淆。确保充足的探伤时间,确保探伤工作安全开展和所需的安全措施的实施。(2)分区设置措施 拟将探伤作业现场划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根据本次评价确定的控制区及监督区,并在正式探伤作业前组织再次确定。在控制区和监督区周边采取相应的警戒标识灯、带等相关安全警示措施。(3)安全警示措施 ①提前发布探伤作业信息,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防止误照射。②现场设置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预备”和“照射”信号有明显区别,并与该场所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夜晚探伤作业时,控制区边界设置警示灯。③X射线探伤的警示信号灯与探伤机联锁。④控制区所有边界都设置清晰可见或可听见的“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⑤监督区边界或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标语等提示信息。(4)边界巡查与检测措施 ①开始X移动探伤前,辐射工作人员先清场,确保控制区内无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②确保控制区的范围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设置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则设置人员巡查。③试运行期间,测量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剂量率以核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调整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和边界。特别是涉及锅炉探伤作业时,涉及敏感区,确认屏蔽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④开始探伤工作之前,对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在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5)安全操作措施 ①X移动探伤时,考虑控制器与X射线管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设备布置,并采取适当或必要的防护措施。②明确主射束朝向,在避开主射束方向设置控制台,充分利用现场建筑及构筑物对光束进行阻隔,并设置延时开机,以便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离开控制区。根据各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锅炉检修探伤时,利用构筑物加铅围栏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探伤人员的安全。③探伤作业前备齐下列物品,并使其处于正常状态: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控制器、发生器、连接电缆;现场屏蔽物(铅皮屏和铅围挡);警告提示和信号;安全信息公告牌、铅衣等。④探伤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员使用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进行监测,确保X射线探伤机已停止曝光。 4.其他安全防护措施:①现场1台探伤机配置2名辐射工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中1名兼职现场安全员,负责场所区域的划分与控制、场所限制区域的人员管理、场所辐射水平检测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探伤装置的领取、登记、归还等。②工作前检查探伤机外观是否完好;电缆是否有断裂、扭曲及破损;制冷设备是否有渗漏;安全联锁是否正常工作;报警设备和警示灯是否正常运行;螺栓等连接件是否连接良好等。 5.探伤机检查、维护:(1)每次工作前均对探伤机外观、电缆、制冷设备、安全联锁、报警设备和警示灯、螺栓等连接件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无故障。(2)每年至少对X射线探伤机维护一次,拟委托厂家或其他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维护时,对X射线探伤机彻底检查,包括所有零部件的详细检测;当设备故障或损坏需更换零部件时,所更换的零部件为合格产品;做好设备维护记录。 6.其他防护措施:(1)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第五款要求,企业配备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需满足探伤工作的要求。本项目拟配置10名辐射工作人员,拟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配置1支个人剂量计、拟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10部、拟配置X-γ辐射巡检仪5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同时最多派出5组移动探伤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后可满足探伤工作要求。(2)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为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查体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每人一册,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档案终生保存,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要求。 环评批复要求: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设置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在辐射工作场所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和具体操作,落实岗位职责。制定并严格落实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严格落实辐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和再培训,并将辐射安全警示教育片作为必修课,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辐射工作。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辐射工作人员应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与防护工作 在辐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做好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急停按钮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建立射线装置使用台账和维修维护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监测数据。 (四)制定并定期修订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和卫生等部门报告。 (五)开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 每年1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分局。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设备库安全防盗措施: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用于贮存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公司检修大楼1层东侧1-104室,贮存间内部尺寸为:长6m×宽4.25m×高3.4m。四周墙体均为24cm砖混结构,室顶及地板均为20cm砖混结构。X射线探伤机贮存间安装防盗门。贮存间内设置了红外高清视频监控,值班人员位于集控室,可实现24h监控。以上措施可保证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 2.运输及临时贮存安全措施: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主要用于******五电、六电汽机锅炉区、邹****公司汽机锅炉区及邹****公司电极锅炉车间探伤作业现场使用,设备贮存依托本项目贮存间;设备取用时,根据《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填报设备进出库管理记录,对移动探伤设备进出库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参与移动探伤的时间和次数进行记录,有效地确保X射线探伤机安全;作业中全程由经过培训的辐射工作人员负责,如人员需离开,至少保留1名工作人员负责X射线探伤机的看管。 3.现场探伤安全措施:(1)作业前准备措施 ①对移动探伤周围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安全操作。评估内容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考虑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②开展移动探伤工作时,每台探伤机至少2名专职辐射工作人员。③作业前发布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公告,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防止误照射。现场通告、警告标识、报警信号灯,避免造成混淆。确保充足的探伤时间,确保探伤工作安全开展和所需的安全措施的实施。(2)分区设置措施 将探伤作业现场划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根据现场监测数据及现场实际确定控制区及监督区。在控制区和监督区周边采取相应的警戒标识灯、带等相关安全警示措施。(3)安全警示措施 ①提前发布探伤作业信息,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防止误照射。②现场设置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预备”和“照射”信号有明显区别,并与该场所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夜晚探伤作业时,控制区边界设置警示灯。③X射线探伤的警示信号灯与探伤机联锁。④控制区所有边界都设置清晰可见或可听见的“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⑤监督区边界或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标语等提示信息。(4)边界巡查与检测措施 ①开始X移动探伤前,辐射工作人员先清场,确保控制区内无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②确保控制区的范围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设置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则设置人员巡查。③试运行期间,测量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剂量率以核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调整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和边界。特别是涉及锅炉探伤作业时,涉及敏感区,确认屏蔽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④开始探伤工作之前,对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在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5)安全操作措施 ①X移动探伤时,根据控制器与X射线管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配合现场检测数据选择最佳的设备布置,并采取适当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本项目探伤机均为定向照射,现场探伤时,避开主射束方向设置控制台,充分利用现场建筑及构筑物对光束进行阻隔,并设置延时开机,以便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离开控制区。根据各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锅炉检修探伤时,公司均充分利用现场构筑物及铅围栏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地保障探伤人员的安全。③探伤作业前备齐下列物品,并使其处于正常状态: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控制器、发生器、连接电缆;现场屏蔽物(铅板、铅毯);警告提示和信号;安全信息公告牌、铅衣等。④探伤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员使用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进行监测,确保X射线探伤机已停止曝光。 4.其他安全防护措施:①现场1台探伤机配置2名辐射工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中1名兼职现场安全员,负责场所区域的划分与控制、场所限制区域的人员管理、场所辐射水平检测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探伤装置的领取、登记、归还等。②工作前检查探伤机外观是否完好;电缆是否有断裂、扭曲及破损;制冷设备是否有渗漏;安全联锁是否正常工作;报警设备和警示灯是否正常运行;螺栓等连接件是否连接良好等。 5.探伤机检查、维护:(1)每次工作前均对探伤机外观、电缆、制冷设备、安全联锁、报警设备和警示灯、螺栓等连接件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无故障。(2)每年至少对X射线探伤机维护一次,委托厂家或其他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维护时,对X射线探伤机彻底检查,包括所有零部件的详细检测;当设备故障或损坏需更换零部件时,所更换的零部件为合格产品;做好设备维护记录。 6.其他防护措施:(1)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第五款要求,企业配备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需满足探伤工作的要求。本项目配置了10名辐射工作人员,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了1支个人剂量计、配置了个人剂量报警仪10部、配置了X-γ辐射巡检仪5台,配备仪器设备后可满足探伤工作要求。(2)辐射工作人员上岗**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为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查体,并委托****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计量计并定期开展监测,建立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见附件7)和健康档案,每人一册,由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档案终生保存,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19)要求。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公司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了辐****小组。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落实了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了《X射线探伤机安全操作规程》、《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环境作业区划分及监测方案》、《个人剂量监测方案》、《现场探伤安全防护操作规程》、《辐射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账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处置制度》,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2.公司制定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配置了10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均在有效期内。配置了10支个人剂量计,10部RM-2021型个人剂量报警仪,5部RJ38-3602型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以及铅手套、铅眼镜、铅衣等个人防护用品,可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要求以及工作需求。在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累计年曝光时间175h的条件下,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满足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1mSv/a的剂量限值的前提下,也低于报告表提出的0.1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满足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20mSv/a的剂量限值的前提下,也低于报告表提出的5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 3.现场探伤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和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于探伤现场周围监督区、控制区及其他要求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公司做好了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了工作状态指示灯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建立了射线装置使用台账和维修维护记录。公司制定了《辐射环境作业区划分及监测方案》,开展现场探伤时,将对探伤现场进行巡检。 4.公司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9月3日开展了应急演练。 5.公司将及时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并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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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项目移动探伤产生的废胶片以及废显(定)影液,在****公司危废暂存间;正常胶片暂存于底片储存室,存放期满后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在暗室洗片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前废显(定)影液和少量废胶片(未正常显影的废片)由暗室进行收集,分区存放于危废间,正常显影的胶片暂存于底片储存室,存放期满后转移至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公司危废暂存间内,公司承诺待储存至一定量后,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
| 本项目产****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产****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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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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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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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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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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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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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