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紫岩(凰桐)220kV输变电工程 | **省**市**市店口镇、**区漓渚镇 | **** | (1)紫岩220kV变电站工程 **紫岩220kV变电站,本期主变规模为2×240MVA;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1组10Mvar+1组2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和1组1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主变户外布置,220kV、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设备;220kV本期出线4回;110kV本期出线8回。 (2)**~江桃π入紫岩变220kV线路工程 **双回架空线路7.8km,形成紫岩~**2回和紫岩~江桃2回,其中**侧π接点~紫岩长3.1km,江桃侧π接点~紫岩长4.7km。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施工中尽量控制开挖量和开挖范围,减少对基底土层的扰动,开挖前需先剥离表土并单独存放,开挖土方应及时就地回填平整,减少堆土占地; (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采用人抬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占地面积; (3)施工前应在工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挡隔声,变电站施工前应先行修筑围墙,并优化施工布局,高噪音、高振动的施工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且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4)拆除的导地线、金具、旧塔构架等可回收的金属废弃物****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电站及送出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价标准; (6)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1m处声压级≤67.9dB(A)),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运行良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