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中心餐厅设备维修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5****中心餐厅设备维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中心餐厅设备维修项目(二次)
二、招 标 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7315.6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9225.66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酒店****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9280.02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心内网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0371-****8870)。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
联系人:岳老师
电 话:0371-****91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0371-****9151)
电 话:133****8074
电子邮件:****@126.com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