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878/202601-00077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120t/d废液焚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31 | |
| 环****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6-01-22 15:38:54 | |
| 2026-01-22 15:38:54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公司120t/d废液焚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你公****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120t/d废液焚烧装置项目,****公司自身产生的液态危险废物和高浓度有机废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套120t/d立式废液喷射焚烧炉,配套建设废液储罐、废液配伍罐、余热回收装置、尾气处理系统等相关公辅、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年焚烧处置36000吨废液,同时回收尾气中的氯化氢,****公司五分公司作为生产氯乙烷的原料,不外售。****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以新带老”治理要求,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时限,依法依规完成现有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设施、建筑物等拆除前应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防止拆除活动对土壤、地表水体等产生二次污染。拆除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开展拆除工作。拆除活动结束后,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并保存拆除活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相关报告、监测报告和台帐等资料,为后续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三)强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运营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 急冷塔急冷 活性炭喷射吸附 电袋除尘器 降膜吸收器 水洗塔 碱洗塔(3层喷淋层) 低温SCR脱硝”工艺处理后通过60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液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1标准;焚烧烟气中的氨逃逸参照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表4要求,其他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直接或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急冷塔等工序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五)防治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废液输送管线、雨污收集管线等区域应进行重点防渗,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出现污染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要求。
(七)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你公司不得处置其他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设计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收集和处置,高度重视各类危险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飞灰、炉渣、急冷塔排渣、废阻燃材料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盐酸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副产盐酸》(HG/T3783-2021)相关要求后,****公司氯乙烷的生产原料。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规范建设事故水收集、导流、拦截措施,配备充足应急设备,保障依托事故应急池有足够容量,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投产前应修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事故应急物资,****园区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
(九)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颗粒物1.517吨/年、二氧化硫8.351吨/年、氮氧化物30.632吨/年,新增需交易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照我省排污权交易有关规定获得。项目投产前,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完成排污权交易,****环境局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33177T)
****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