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我县五大重点产业链(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态旅游、智能制造、新能源)、劳务品牌、“一老一小”等并结合自身特点,各培训机构向培训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培训专业,确保申报项目具备扎实的实施基础与良好的就业前景,形成“一校一特色”。培训主管部门结合申报资料审核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评估、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可开展所申报专业范畴内的培训(省市县另行安排的除外),现将申报 2026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学校、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 2026年2月2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培训计划:2026年职业技能培训人数预计1900 人左右。
四、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 同时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营利性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拟承担培训工种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应具备相应条件的办学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单独的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场所应达到 200 平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三)所提供的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具备相应资格,持有相应证件。专业课教师具有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证书。
(四)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因教学问题发生学员投诉事件。
(五)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表达拟参与的培训工种,每个工种单独制作申报资料。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其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因市场需求变化需调整专业的,由申报单位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可变更培训专业。
(四) 申报单位必须在每年的9月底前完成当年培训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调整到其他培训质量及任务完成好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对未按要求开展培训的、培训质量差的、培训后就业率低的退出目录清单。
(五)因市场需求、****县委、县政府因工作需要的,人社部门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再另行安排。
(六)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向我局申报和审批同意,擅自在我县组织培训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或停止招生。同时也不得向我局申请培训补贴。
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技能开发股
联 系 人: 闵 锐
联系电话:0915-****215
****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