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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ABP38W2P | 建设单位法人:董文天 |
| 李学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晏家街道化北路28号 |
| **双象光学年产30万吨PMMA、MS和4万吨特种酯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晏家组团E标准分区E01-01/02号地块 |
| 经度:106.97973 纬度: 29.831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5 |
| 渝(长)环准〔2022〕0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5MAABP38W2P001P |
| 2024-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8000 |
| 36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5MAABP38W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5MAABP38W2P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中心(普通合伙) |
| ****0105MA607URR0U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3N8sy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万吨/年PMMA、15万吨/年MS、 2万吨/年PMA、 2万吨/年HM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为一阶段,年产15万吨/年PMMA、14.15万吨/年MS、 2万吨/年PMA |
| 取消HMA(特种酯)2万吨/年产品生产线建设;MS产能由15万吨/年变为14.15万吨/年,即减少0.85万t/a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MMA:配料→混合→聚合反应→前段脱单体→后段脱单体→混合、挤出→冷却切粒→干燥→筛别→空气输送→包装 MS:配料→混合→聚合反应→前段脱单体→后段脱单体→混合、挤出→冷却切粒→干燥→筛别→空气输送→包装 PMA:酯交换反应→缓冲罐→过滤→蒸发器→PMA储罐 HMA:强极致化反应→缓冲罐→汽提塔→精馏塔→HMA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PMMA:配料→混合→聚合反应→前段脱单体→后段脱单体→混合、挤出→冷却切粒→干燥→筛别→空气输送→包装 MS:配料→混合→聚合反应→前段脱单体→后段脱单体→混合、挤出→冷却切粒→干燥→筛别→空气输送→包装 PMA:酯交换反应→缓冲罐→过滤→蒸发器→PMA储罐 |
| 取消HMA生产,不再使用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基丙烯酸,MS取消使用辅料丁二烯,原料罐区罐组1取消,原料罐区罐组3甲基丙烯酸罐体空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生产装置工艺不凝气、设备清洗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直接进入蓄热燃烧炉(RTO)焚烧处理,PMMA和MS生产装置添加剂投料粉尘和挤出降解废气经收集、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蓄热燃烧炉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和危废间废气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脱盐水制备废水、空压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生活污水、碱洗废水,产生量合计约80立方米/天,****处理站采用“中和+A/O”工艺处理,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甲苯、丙烯酸、挥发酚、苯乙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其中化学需氧量<60毫克/升)后排入长江。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管网可视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PMMA生产装置和MS生产装置产生的冷凝废液,PMA生产装置产生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滤渣、蒸发废液,HMA生产装置产生的汽提废液、精馏废液,各生产装置设备有机溶剂清洗产生的有机清洗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湿法除尘渣,废水处理污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导热油、废包装、废劳保用品等,在满足**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相关要求下送****公司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在履行相关定向利用程序前,不得进行定向利用。项目实施后,****公司年产4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6万吨甲基丙烯酸和8万吨甲基丙烯酸特种酯(一期)将只建设1条甲基丙烯酸特种酯(PMA)生产线。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空压制氪站产生的废分子筛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分子筛送****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生产装置工艺不凝气、设备清洗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直接进入蓄热燃烧炉(RTO)焚烧处理,PMMA和MS生产装置添加剂投料粉尘和挤出降解废气经收集、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蓄热燃烧炉焚烧处理达标后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后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空压机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生活污水、碱洗废水,****处理站采用“中和+A/O”工艺处理,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甲苯、丙烯酸、挥发酚、苯乙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其中化学需氧量<60毫克/升)后排入长江。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管网可视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PMMA生产装置和MS生产装置产生的冷凝废液,PMA生产装置产生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滤渣、蒸发废液,各生产装置设备有机溶剂清洗产生的有机清洗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湿法除尘渣,废水处理污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以及废导热油、废包装、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空压制氪站产生的废分子筛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分子筛送****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
| HMA取消建设,对应危废不再产生,因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管线取消,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交危废单位处置;****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碱洗+活性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危废****处理站较远,实际变更为:①污水处理站废气沿用原处理设施经“碱洗+活性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②危废暂存间废气单独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环评的设置于五金仓库内变动为设置于厂区东北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所需蒸汽由******公司副产蒸汽提供,并配套4台导热油炉(2用2备)为装置供热,同时配套8t/h蒸汽发生器作为备用蒸汽源(以备用导油炉作热源);冷却冲洗水回用部分蒸汽凝结水 | 实际建设情况:3台导热油炉(2用1备)为装置供热,此外,因蒸汽发生器供气压力无法满足特种酯生产需要,增加一台备用的6t/h燃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作为特种酯生产供热,当双象电子无法提供蒸汽时启用;因蒸汽凝结水温度较高,不适用于生产冷却冲洗水,企业用自来水通过RO膜渗透制纯水作为冷却冲洗水,RO膜渗透制纯水会产生浓水,作为冷却循环水系统补水。 |
| 3台导热油炉(2用1备)为装置供热,此外,因蒸汽发生器供气压力无法满足特种酯生产需要,增加一台备用的6t/h燃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作为特种酯生产供热,当双象电子无法提供蒸汽时启用;因蒸汽凝结水温度较高,不适用于生产冷却冲洗水,企业用自来水通过RO膜渗透制纯水作为冷却冲洗水,RO膜渗透制纯水会产生浓水,作为冷却循环水系统补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4 | 13.12 | 0 | 0 | 0.74 | 0.74 | |
| 0 | 0.026 | 0.22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34 | 0 | 0 | 0 | 0 | / |
| 0 | 0.898 | 10.05 | 0 | 0 | 0.898 | 0.898 | / |
| 0 | 0 | 2.85 | 0 | 0 | 0 | 0 | / |
| 0 | 1.827 | 13.21 | 0 | 0 | 1.827 | 1.82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执行,甲苯、苯乙烯、挥发酚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100m3/d | 4次/天,连续2天 |
| 1 |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RTO焚烧设施1套 | 3次/天,连续2天 | |
| 2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低氮燃烧 | 3次/天,连续2天 | |
| 3 | 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 | 硫化氢、氨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喷淋+活性炭吸附 | 4次/天,连续2天 | |
| 4 | 危废间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活性炭吸附 | 3次/天,连续2天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定期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 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连续2天 |
| 1 | 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开展定期监测,设置应急监控系统等 | 分区防渗,生产废水管网可视化,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开展定期监测,设置应急监控系统等 |
| 1 | 冷凝废液、过滤滤渣、蒸发废液、汽提废液、精馏废液、废机油、废导热油、设备清洗废液、废劳保用品、包装废物、湿法除尘渣、废活性炭、污泥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定向利用于****公司;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冷凝废液、过滤滤渣、蒸发废液、废机油、设备清洗废液、废劳保用品、包装废物、废活性炭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汽提废液、精馏废液不再产生,废导热油、湿法除尘渣、污泥暂未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醇共沸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暂未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再产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1 | 生产装置设置截水沟,并作防渗、防腐蚀处理;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贮存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应急收集池; 罐区设置围堰,其有效容积不小于单个储罐最大容积;液体贮罐设液位高低报警器;罐区围堰(防火堤)外均设雨水、污水切换阀;罐区防火堤、围堰内进行防渗、防腐处理;罐区设置禁止携带火源、防爆、防静电设施及标志;装卸区地面防腐防渗处理,设截水沟及集水坑,雨污分流;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设置砂池,有足够的砂储存; 危废间地面需采取防渗、防腐处理,设置应急收集池; **1座有效容积3100m3事故池和1座12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连通),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雨、污切换阀,****处理站和应急沟连通,****处理站; 雨污管道出口设闸阀,废水管道防渗、防腐蚀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出口; 配备常规玻璃器皿、设置收集废物的专用容器、备用泵、软管、灭火器、消水栓、低倍数泡沫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 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进行备案; 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 | 生产装置设置截水沟,并作防渗、防腐蚀处理;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贮存区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应急收集池; 罐区设置围堰,其有效容积不小于单个储罐最大容积;液体贮罐设液位高低报警器;罐区围堰(防火堤)外均设雨水、污水切换阀;罐区防火堤、围堰内进行防渗、防腐处理;罐区设置禁止携带火源、防爆、防静电设施及标志;装卸区地面防腐防渗处理,设截水沟及集水坑,雨污分流;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设置砂池,有足够的砂储存; 危废间地面需采取防渗、防腐处理,设置应急收集池; **1座有效容积3100m3事故池和1座12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连通),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雨、污切换阀,****处理站和应急沟连通,****处理站; 雨污管道出口设闸阀,废水管道防渗、防腐蚀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出口; 配备常规玻璃器皿、设置收集废物的专用容器、备用泵、软管、灭火器、消水栓、低倍数泡沫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 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进行备案; 厂内最高处设立风向标,设事故撤离指示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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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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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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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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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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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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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