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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4MAEBDC2P36 | 建设单位法人:周苗苗 |
| 闫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办事处龙舞路8号 |
| 年收集、贮存、转运14650吨危险废物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_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龙舞路8号 |
| 经度:120.23872 纬度: 36.2892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01 |
| 青环审(**)〔2025〕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4MAEBDC2P36001V |
| 2025-10-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4MAEBDC2P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4MAEBDC2P3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5-10-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35UiG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元对**市行政区域内汽车4S店、汽****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服务,不跨市收集,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提供转运服务。项目拟使用标准化厂房收集、贮存、转运危废种类包含<>(2025年版)中的18大类危险废物(HW06、HW08、HW09、HW12、HW13、HW16、HW17、HW21、HW22、HW23、HW29、HW31、HW32、HW36、HW37、HW46、HW49、HW50),不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反应性和感染性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设计年收集、贮存、转运废铅酸蓄电池3000吨、废矿物油7000吨、其他危险废物4650吨,共计14650吨。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主要生产设施有:油罐、铁桶、周转箱和PVC包装桶等。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液喷淋装置、事故水池、密闭车间、隔声门窗等。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200m2,建筑面积1825m2,企业收集、贮存、转运危废种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18大类、210小类(HW06、HW08、HW09、HW12、HW13、HW16、HW17、HW21、HW22、HW23、HW29、HW31、HW32、HW36、HW37、HW46、HW49、HW50),年收集、贮存、转运废铅酸蓄电池3000吨;年收集、贮存、转运废矿物油7000吨;年收集、贮存、转运其他危险废物4650吨,共计14650吨。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收集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 4S 店、汽****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 10 吨以下的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实验室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社会源,不跨市收集,不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反应性和感染性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企业主要收集汽车 4S 店、汽车维修厂等汽修行业以及年产生危险废物 10t 以下企业、实验室、第三方检测、研究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暂存,转运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200m2,建筑面积1825m2,企业收集、贮存、转运危废种类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18大类、210小类(HW06、HW08、HW09、HW12、HW13、HW16、HW17、HW21、HW22、HW23、HW29、HW31、HW32、HW36、HW37、HW46、HW49、HW50),年收集、贮存、转运废铅酸蓄电池3000吨;年收集、贮存、转运废矿物油7000吨;年收集、贮存、转运其他危险废物4650吨,共计14650吨。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收集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 4S 店、汽****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 10 吨以下的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实验室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社会源,不跨市收集,不收集、贮存医疗废物、反应性和感染性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企业主要收集汽车 4S 店、汽车维修厂等汽修行业以及年产生危险废物 10t 以下企业、实验室、第三方检测、研究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集中暂存,转运至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碱液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碱液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TS002危废贮存车间酸类危废贮存区废气采用整体排风的负压收集方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同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实验室内,采用基础减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加装润滑剂等措施。项目拟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在TS001危废贮存车间东**设置TS004自产危废贮存区(面积约20 m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漏电解液、洗消处理物、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碱液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项目TS001危废贮存车间挥发性危废暂存区及TS003有机溶剂暂存装备采用整体排风的微负压方式收集的废气与废矿物油呼吸储罐废气统一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S002危废贮存车间酸类危废贮存区废气采用整体排风的负压收集方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同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实验室内,采用基础减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加装润滑剂等措施。项目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在TS001危废贮存车间东**设置TS004自产危废贮存区(面积约20 m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漏电解液、洗消处理物、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照<>(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 实际建设情况:采取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按照<>(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12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504 | 0 | 0 | 0 | 0.05 | 0.05 | |
| 0 | 0.0034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1388 | 0 | 0 | 0 | 11388 | 1138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1 | 0 | 0 | 0 | 0.041 | 0.041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无需监测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 | 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2 | 监测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 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风机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 连续监测2天,昼间监测1次 |
| 1 | 室内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均分区存放,并设有安全隔离间隔断;罐区设有围堰,车间配有导流槽,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通。 | 室内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均分区存放,并设有安全隔离间隔断;罐区设有围堰,车间配有导流槽,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通。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漏电解液、洗消处理物、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室内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均分区存放,并设有安全隔离间隔断;罐区设有围堰,车间配有导流槽,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通。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企业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泄漏电解液、洗消处理物、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室内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均分区存放,并设有安全隔离间隔断;罐区设有围堰,车间配有导流槽,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通。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
| 1 | 无 | 无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企业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了突发环境事****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 企业已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企业已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验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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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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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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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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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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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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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