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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环穗审〔2026〕13号
****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区赤坭镇经二路****公司赤坭厂区低压铸造车间内。项目内容为:在赤坭厂区低压铸造车间西南角新增使用1台UND225型工业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设备(设备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8mA,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PK1B转向节的在线无损检测。
二、****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局(固辐处,**分局),****,****公司。
**** 2026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