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委托我司湿泥厂内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预询价,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本次询价结果将可能作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一、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标书代写
2.报价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情况
固戍水质净化厂一期和福永水质净化厂一期厂内需长期各停放一台车辆用于厂内湿泥转运,并配备符合运输车辆驾驶资格的司机全天待命配合运输。由于厂内湿泥生产情况不可遇见,而车辆及人员需全天待命,因此本项目按月度服务费进行结算,费用涵盖车辆年审、保险、燃油费、车辆维保费用和司机工资等一些列成本开支。
2. 服务期限
湿泥厂内转运服务项目限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在保持合同单价不变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3. 服务费用计费:本项目按月度结算服务费,月度服务费以投标报价中的 “含税单价(元 / 月●台)” 为基准,根据每台车辆当月实际服务天数折算计算(因甲方需求安排车辆退场期间,不计取对应天数服务费用)。
计算规则及公式:
(1)单台车辆实际月度服务费 = 该台车辆投标含税单价(元 / 月●台)÷ 当月自然天数 × 该台车辆当月实际服务天数
(2)月度总实际服务费 = 固戍水质净化厂一期车辆实际月度服务费 + 福永水质净化厂一期车辆实际月度服务费
(3)术语定义:
当月自然天数:指服务所在月份的实际自然日天数(如1月31天、2月28/29**);
实际服务天数: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系统记录)的车辆进场当日起算,至甲方书面通知的车辆退场当日截止,进场当日计取服务天数,退场当日不计取服务天数;若当月无退场安排,实际服务天数按当月自然天数计算。
4. 服务地点:**市
5. 服务车辆需求:2台
6. 服务内容:
固戍水质净化厂一期和福永水质净化厂一期需各放置一台密闭性良好、带自卸功能、总质量不超过31吨的运输车辆。
①服务单位需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运营资质。
②服务单位配备的司机需具备符合车辆车型的驾驶资格。
③服务单位需全天配合甲方要求,随时到甲方指定的装泥区域装泥,并控制装车重量,确保不超载。完成污泥承接后,执行指定的过磅、填写联单、扫码上传运输监管平台系统的流程后,到甲方厂内指定卸泥区域完成卸泥,并过空磅。
三、报价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按以下方式提交报价文件:
1.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5日18时。标书代写
2. 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3. 提交方式:发送至****@szwatereco.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8****9923
******公司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