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位****工业园内,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2020年7月、2021年7月,****公司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和年配套处理20万吨油基岩屑项目分别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4年9月,****公司“**市危险废物处置(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局环评批复(宜环审批〔2024〕30号),目前已建设库容64000m3****填埋场,其中40000m3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规模、有效期:
| 项目名称 | 类别代码 | 规模 | 有效期 |
| 处置(一期)技改项目(刚性填埋) | HW02、HW03等29类(详见附件) | 35000吨/年(剩余库容2.5万m3,填满即止) | 一年 |
| 处置项目(一期) | HW02、HW03等共34大类(详见附件) | 经营规模为90126吨,其中焚烧处置规模为22647吨/年,柔性填埋处置规模为57479吨/年(稳定化/固化填埋不超过2万吨/年),物化处置能力为10000吨/年 | 至2030年3月16日 |
| 油基岩屑项目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2-08、072-001-08) | 200000吨/年 | 至2030年3月16日 |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处置综合经营(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D10焚烧)。
经审查,****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9029
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2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