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县南屿镇南井村 | 2,871,100.00元 | 94.94 |
采购包1(****(新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本项目旨在采购一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节能高效、操作便捷的厨房设备,以满足新院区食堂使用。 | 厨房设备 | 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 | 1 | 批 | 2,871,100.0000 | 2,871,1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吴新颖 |
| 评审专家: | 麻日桂 、 林丽娟 、 冉启华 、 陈翔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采购包为单位,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依据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为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费率标准为1.1%。②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福新路支行,账号:131********0061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新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3.55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省****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洗地龙头的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圣康环保****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强制类3C认证证书或承诺函,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屹****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强制类3C认证证书或承诺函,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旭****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公司、******公司、**永****公司、****公司、粤小微(东****公司、**福满****公司、**沃****公司、******公司8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6)情形4的要求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点规定的专项声明函及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6)情形5第(4)点的要求提供声明函;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符合性审查通过。
3.服务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质保期为7年,其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中标公司地址:****中心 5 幢南粤楼。
名称:****
地址:**省**市龙田镇**街305号
联系方式:137****217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瀛洲街道瀛福路46号(原瀛福****花园(二区)B-S2#楼12层03办公
联系方式:183****52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艾莉、李霞、潘施
电话:183****5247
****
202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