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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45441R | 建设单位法人:张刚 |
| 史志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东部化工区 |
| ****废弃塑料**化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东部化工区 |
| 经度:118.155180 纬度: 36.77772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6 |
| 淄环审〔202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4544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45441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EKLU107 | 竣工时间:2024-01-30 |
| 2024-01-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0 |
| 2025-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为**。 |
| 本项目变动情况为:1、新增团粒机1台,用于塑料颗粒生产线中基础造粒工序,有利于提升造粒品质,非主要生产设备,未增加产能,一期危废处理能力依旧不超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危废临49号)过许可量(危险废物:5000t/a));造粒工序产生的少量VOCs汇至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DA001排气筒(15m)排放,验收监测期间,VOCs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规定的限值要求;2、废气治理由原环评“废塑料包装桶清洗工艺废气(含废桶暂存仓库)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废塑料包装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气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2排气筒(15m)排放。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3排气筒(15m)排放。污水站臭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DA004排气筒(15m)排放”变为“项目废塑料包装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气、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废气、1#仓库废气(危废暂存间)、污水站臭气,以上废气分别经收集后,汇至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DA001排气筒(15m)排放。”,通过验收监测,期间VOCs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规定的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规定限值要求。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验收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清洗线2条: 1)废塑料桶(危险废物)清洗再生生产线1条,处理能力为2000t/a; 2)不可再生废桶(危险废物)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处理能力为10000t/a; 造粒生产线4条: 1)1条PP再生塑料(一般固废)颗粒生产线,处理能力为5000t/a; 2)3条PE及废塑料桶(危险废物)清洗破碎后碎片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处理能力1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清洗线1条: 1)不可再生废桶(危险废物)破碎清洗生产线1条,处理能力为5000t/a; 造粒生产线2条: 1)1条PP再生塑料(一般固废)颗粒生产线,处理能力为5000t/a; 2)1条废塑料桶(危险废物)清洗破碎后碎片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处理能力5000t/a。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主要建筑内容未发生变化,考虑实际生产调整平面布置位置; 项目一期危废处理能力不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危废临49号)过许可量(危险废物:50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及脱水、干燥; PE塑料颗粒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脱水、干燥;挤出、造粒。 PP塑料颗粒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脱水、干燥;挤出、造粒。 | 实际建设情况:废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及脱水、干燥; PE塑料颗粒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脱水、干燥;挤出、造粒。 PP塑料颗粒生产线工艺包括湿法破碎、清洗;脱水、干燥;挤出、造粒。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塑料包装桶清洗工艺废气(含废桶暂存仓库)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废塑料包装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气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2排气筒(15m)排放。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DA003排气筒(15m)排放。污水站臭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DA004排气筒(15m)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塑料包装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气、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废气、1#仓库废气(危废暂存间)、污水站臭气,以上废气分别经收集后,汇至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DA001排气筒(15m)排放。 |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一期有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平面布置:厂区整体分为综合车间、综合仓库、污水处理及公用工程区、办公区四大部分。综合车间位于厂区北部,分为清洗车间、再生塑料颗粒车间;综合仓库由原料仓库、产品仓库构成;污水处理及公用工程区位于厂区北部,主要由污水站、循环冷却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构成;办公区位于厂区西**,由办公室和门卫构成。 | 实际建设情况:1、平面布置: 厂区整体分为生产区、仓储区、污水处理及公用工程区、办公区四大部分。生产区位于厂区中北部,即1#车间1座;仓储区位于生产车间**,即为1#仓库一座;污水处理及公用工程区位于厂区西部,主要由污水站、循环冷却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构成;办公区位于厂区西**,由办公室和门卫构成。 2、 |
| 考虑实际生产调整平面布置位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578 | 0 | 0 | 0 | 0.458 | 0.458 | |
| 0 | 0.602 | 0 | 0 | 0 | 0.602 | 0.602 | |
| 0 | 0.142 | 0 | 0 | 0 | 0.142 | 0.142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225 | 0 | 0 | 0 | 0.225 | 0.225 | |
| 0 | 1.624 | 0 | 0 | 0 | 1.624 | 1.62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4 | 0 | 0 | 0 | 0.54 | 0.54 | / |
| 1 | 厂区污水站中水回用处理单元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部分废水经污水站中水回用处理单元处理后,回用于再生塑料颗粒生产工艺破碎和清洗工序用水以及循环冷却补充水。 | 验收期间中水处理单元排放浓度如下:pH在6.9~7.1之间,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L,浑浊度最大为4倍,色度最大为5倍,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73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0.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9.2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39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49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氯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3mg/L,硫酸盐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L,总硬度最大排放浓度为250mg/L,总氯最大排放浓度为0.38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检测结果为360MPN/L,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 | |
| 2 | 厂区污水站外排废水处理单元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间接排放限值 | 部分废水经污水站外排废水处理单元处理达标后,排入光水(**张****公司做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涝淄河 | 验收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DW001废水排放浓度如下:pH在6.8~7.0之间,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43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31.6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51.5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0.32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31.0mg/L,总有机碳最大排放浓度为54.5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μ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99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925mg/L,全盐量最大排放浓度为908mg/L,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光水(**张****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3416.3-2018)中相应限值)。 |
| 1 | “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规定限值要求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规定的限值要求 | 项目一期废塑料包装桶破碎清洗工艺废气、塑料再生颗粒生产工艺废气、1#仓库废气(危废暂存间)、污水站臭气,以上废气分别经收集后,汇至一套“碱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1根DA001排气筒(15m)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期间生产废气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为: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6.6mg/m3(最大排放速率0.108kg/h);NH3最大排放浓度1.62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65kg/h);H2S最大排放浓度0.1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21kg/h);臭气浓度最大检测结果为724(无量纲)。VOCs最大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规定限值要求(60mg/m3,3.0kg/h);NH3、H2S、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规定的限值要求(NH3:20mg/m3,1.0kg/h;H2S: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 |
| 2 | 车间密闭,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等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 车间密闭生产;严格集气罩设计施工,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废气治理设施投入使用**行调试,以确保各点位达到设计排风量;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加强仓库密闭性;废塑料包装桶在入库储存时保证盖口旋紧;暂存仓库保持微负压状态,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分别经密闭桶装和袋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内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及时转运危废,缩减暂存时间。 各产臭单元均采取加盖或直接储罐密闭措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强化集气系统收集效率。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生产废气各污染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VOCs 1.35mg/m3、NH3 0.17mg/m3、H2S 0.012mg/m3、臭气浓度 14(无量纲),厂界VOCs、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表3限值要求(VOCs:2.0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NH3、H2S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NH3:1.5mg/m3、H2S 0.06mg/m3)。 厂区内监控处任意一次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控制标准(VOCs 20mg/m3)。 |
| 1 | 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一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以及凉水塔噪声等,噪声在70~95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对厂界四个点位2天的昼夜监测数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2.1~58.6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4.4~48.0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1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化学品残液/渣、废有机清洗剂、废标签、废桶清洗沉渣、片碱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隔油池浮渣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理;无磷去污粉废包装袋、废塑料清洗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合规处置;不合格再生桶送至项目PE废桶破碎清洗生产线进行破碎利用;废过滤网由具回收资质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污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废有机清洗剂、废标签、废桶清洗沉渣、片碱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隔油池浮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理;无磷去污粉废包装袋、废塑料清洗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合规处置;废过滤网由具回收资质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化粪池粪污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 1 | 企业须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企业已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风险级别为: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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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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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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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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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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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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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