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丝绸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丝绸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丝绸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2月12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丝绸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丝绸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政府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以盛政经审发〔2024〕8号、盛政经审发〔202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社****办公室,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盛泽镇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专配套道路及周边景观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盛泽镇 2.1.2 建设规模: 包含**路和**路,其中:**路从绸都大道至**路,长度约592.478米;**路从**路至增湾港,长度约419.722米;桥梁2座,单跨最大跨径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驳岸、排水、照明、交安及附属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约5023万元 2.1.4 工期要求:1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3月 5 日,竣工日期:2026 年 8月15 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38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标书代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标书代写 (5)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6)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程量的40%。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17 时 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锁登录“**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179: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 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5015。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业主已委托****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10.监管部门 本项目的监管部门为**市**区****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盛泽镇 址:**区松陵街道交通路3236号二 楼 联 系 人: 徐丹丹 联 系 人: 费振芳 电 话: 0512-****9845 电 话: 0512-****38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6年 1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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