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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孔雀河乡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兰干乡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孔雀河乡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兰干乡段)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境内孔雀河第二分水枢纽下游约 5.0km 处,右岸 1+640~5+205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任务是修建防洪堤防 3.571km,共计17段,格宾石笼护坡2.186km,雷诺护垫护坡1.385km。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夏冬晴
联系电话:189****35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