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12306****中心配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2306****中心配送业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包件名称 |
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保证金(元) |
|
| 包件1 |
12306****中心配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
12306****中心配送业务服务 |
单 |
500000 |
**** |
3.1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北站12306****中心 |
10000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服务周期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招标范围包括:****12306****中心配送业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包件1:
(1****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认并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及以上(含300万元),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处于有效期内。
(2)诚信守法经营,****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有过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投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投标人上年度不得有行贿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
(3)承认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国铁集团、****公司各种相关规定。
(4****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应提供具有铁路客运配送经验或同业态经验的证明材料或者合同。
(7****公司上一经营年度利润表、****公司公章)。
(8)该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2日18时30分至2026年1月28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2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标书代写**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元****广场东侧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29-****98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29-****4243 029-****4253(服务费) 029-****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1、029-****424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9891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