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局纪律作风提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充分整合产学研创新**,推动**环境领域创新能力水平提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局科研项目外委**事项**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委**事项
2026年度公开征集科研项目外委**事项共8项,聚焦海洋碳汇、地下水安全风险识别、地质信息化建设等关键领域技术攻关。
表1 外委**事项清单
| 序号 |
外委**事项名称 |
涉及领域 |
备注 |
| 1 |
海洋生态系统碳计量分析 |
海洋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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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交通地下水数据整合分析及模型构建 |
水文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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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地质项目管理移动APP端开发 |
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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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地质灾害模型建立与稳定性评价 |
地质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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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围场坝上典型湖泊历史多期遥感数据获取解译技术服务 |
水文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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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白洋淀湿地河岸带健康评估模型搭建 |
环境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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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海滩人工槽坝数值模拟与物理模型 试验研究 |
海洋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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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地面沉降地质科普视频制作 |
地质灾害 |
二、申报要求
1.外委**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独立申请。外委**单位应当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力**、数据来源和相关设备,具备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保障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科研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
2.外委**项目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与申报科研方向相关的专业领域工作经验,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能良好地承担起所申报项目的统筹组织和研究工作。
3.外委**事项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科研项目外委**事项申报书》(附件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文件,请将扫描后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项目承担单位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外委**事项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9日9时(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该时间亦为会议评审开始时间。
5.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具体承担外委**事项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等工作。外委**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官网公布。
三、其他事项
1.科研项目将以联合项目组的方式开展研究,外委**单位入选名单公布后15日内双方签订项目**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研究进度安排、成果分配及提交方式、资金支付等内容。
2.外委**单位应按要求接受****对所开展科研项目进行设计审查、阶段评估和成果验收,并按**协议约定期限和方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3.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项目研究相关信息。
4.外委**事项申报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2026年度科研项目外委**事项需求表》(附件1)中相关要求。
省地矿局联系人:徐素娟 0311-****0917
郭 丁 0311-****1912
项目申报具体问题请联系各外委**事项联络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2026年度科研项目外委**事项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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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