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项目编号GLZB2025-G2-031-GXYZ)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受**县南木禅寺筹备组的委托,于2025年12月3日就**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进行招标。

现将招标项目变更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项目编号:****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招标工程项目为:**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

招标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约300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主体结构建设、传统工艺装饰(木雕、彩绘等)、配套设施建设等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为:10280.00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为**壮族自治区**市**县南**南木禅寺。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工期360日历天。

三、中标公告媒体及日期:https:www.****.cn()发布。

四、废标原因:**县南木禅寺筹备组委托贵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项目编号:****)的招标代理工作已完毕,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该项目中标公告,****集团第****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中标公告发布后,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多次口头及书面催促中标人与筹备组签订施工合同并履约,但该中标人未予正面回应及领取中标通知书;截止目前已超过上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订立书面合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集团第****公司中标资格,本项目废标。

六、联系事项:招标人:**县南木禅寺筹备组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南木禅联系人:李**联系电话:139****326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骖鸾路25号合鑫大楼六楼602室联系人:黄颖、秦红艳联系方式:0773-****356****2026年1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2
废标公告
关于全州县南木禅寺寺院项目工程(一期)(项目编号GLZB2025-G2-031-GXYZ)废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