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开标日期: 2026年1月21日
****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入围候选供应商:****集团****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供应商:****
第三入围候选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供应商:**容基****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供应商:**天启****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供应商:****元****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供应商:**科睿****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供应商:**诚大****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供应商:******公司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林场路1号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0554-****3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4室
项目负责人:赵工 施工
联系电话:0551-****5902
公示期: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以下方式提交异议材料:
通过电子邮箱向****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扫描件,书面异议材料扫描件接收邮箱地址为****@foxmail.com。异议材料原件递交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4室,联系电话:0551-****590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