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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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3.00万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主要为****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店登记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三、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科技园A1栋1106室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5时00分(**时间)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科技园A1栋1106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市瀍河区东关大街129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0379-****9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科技园A1栋1106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8********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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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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