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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CAP6123M | 建设单位法人:林峰 |
| 张先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越** |
| **省**市越**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9-3号楼 |
| ****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1-C1491-营养食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越** **省**市越**沥海街道云海路1号9-3号楼 |
| 经度:12041.28 纬度: 307.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6 |
| 绍市环越备〔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3-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CAP6123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2MACAP6123M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14MA2KL9Q2X3 | 竣工时间:2025-0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官方网站(https://weimingtaiyan.com/index.php?ac=Article at=Read did=18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租赁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约4650平方米,全部租用),用于建设“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项目共布局4条功能饮品生产线,分别为:单线年产3500万瓶的玻璃瓶功能饮品线2条、单线年产4000万瓶的塑料瓶功能饮品线1条、单线年产3000万袋的软包功能饮品线1条。 | 实际建设情况:租赁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厂房(共3层,建筑面积约4650平方米,全部租用),用于建设“年产1.1亿瓶瓶装功能饮品及3000万袋袋装功能饮品项目”。项目共布局4条功能饮品生产线,分别为:单线年产3500万瓶的玻璃瓶功能饮品线2条、单线年产4000万瓶的塑料瓶功能饮品线1条、单线年产3000万袋的软包功能饮品线1条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已脱灰罗非鱼鳞为主要原料,采用润涨、酶解、调酸、灭酶、过滤、灭菌等处理后得到胶原蛋白肽浓缩液,再与果汁、白砂糖、柠檬酸等原辅料进行调配、混合、灭菌和灌装等工艺,生产具有营养价值的功能饮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以已脱灰罗非鱼鳞为主要原料,采用润涨、酶解、调酸、灭酶、过滤、灭菌等处理后得到胶原蛋白肽浓缩液,再与果汁、白砂糖、柠檬酸等原辅料进行调配、混合、灭菌和灌装等工艺,生产具有营养价值的功能饮品。 |
| 实际建设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设计处理能力约150t/d。项目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等各股废水分别经各自收集罐收集后,经“调节池+生化池+生化沉淀池+混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绍****公司纳管标准后,接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设置车间换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对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进行加罩或加盖,同时投放除臭剂。 3、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4、固废:危险废物贮存于车间1F东侧的夹层内,危废暂存场所尺寸6m*3m*4m,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产业园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设计处理能力约100t/d。项目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废水等各股废水分别经各自收集罐收集后,经“调节池+生化池+生化沉淀池+混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绍****公司纳管标准后,接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公司处理,达标排放。(注:原计划作为废水排放的纯水制备浓水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约36t/d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剩余部分进污水站末端物化沉淀池。废水排放量减少约36t/d,污水站处理规模调整为100t/d后,最大废水处理负荷约61.62%,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 2、废气:设置车间换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对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进行加罩或加盖,同时投放除臭剂。 3、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4、固废:考虑到车间1F夹层不便危废进出库和转运,实际建设将危废库位置调整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北侧,危废暂存库实际尺寸8m*2.5m*2.5m,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建设;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危废库西侧。 一般固废仓库: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危废库西侧,贮存场所尺寸4m*3m*2.5m,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项目固废处置情况与环评一致。 |
| 1、污水站废水处理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废气处理需求的前提下适当调小。2、根际实际需求和生产便捷性等方面考虑,危化品仓库、污水站、危废仓库的位置有所调整,以上调整不涉及防护距离内敏感点新增的情形。3、纯水制备浓缩水水质较好,可满足循环冷却塔补充用水的水质需求,考虑综合利用,不仅能节能降耗,还能减少项目废水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废水在进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调节池之前,废水分质分类设有专用的废水收集罐(总容积合计约120m3),经计算满足企业事故状态下废水暂存需求的容积至少为24.58m3,上述废水收集罐在满足全厂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蓄水能力的前提下,尚有约95.42m3的余量容积,因此无需另设事故应急池(罐)。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取消上述分质分类废水收集罐,以上废水通过收集明管直接进入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的废水收集池或调节池,另设置1只5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和暂存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事故应急池相关估算结果及结论,企业目前设置的1只容积5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全厂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蓄水能力的需求。 |
| 纯水制备浓缩废水的最大限度综合利用,可大大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也可降低事故废水收集池(罐)的容积需求。此外,取消多而散的废水收集罐,设置集中的专用事故应急池,不论从空间布局还是日常管理上来说都更为合理、方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8486 | 2.9286 | 0 | 2.9286 | 1.849 | -1.08 | |
| 0 | 1.479 | 2.343 | 0 | 2.343 | 1.479 | -0.864 | |
| 0 | 0.185 | 0.293 | 0 | 0.293 | 0.185 | -0.1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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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8 | 0.059 | 0 | 0.116 | 0.058 | -0.058 | / |
| 1 | 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设计处理能力约150t/d,废水处理工艺“调节池+生化池+生化沉淀池+混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8mg/L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绍****公司总氮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7号)附件2 废水总氮按照GB/T31962-2015 执行,限值45mg/L。 | 自建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废水设计处理能力约100t/d,废水处理工艺“调节池+生化池+生化沉淀池+混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备注:原计划作为废水排放的纯水制备浓水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约36t/d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剩余部分进污水站末端物化沉淀池。废水排放量减少约36t/d,污水站处理规模调整为100t/d后,最大废水处理负荷约61.62%,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检测结果:①企业生产废水—废水排放池出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 8.2、CODCr 68mg/L、氨氮1.12mg/L、总氮3.42mg/L、总磷0.53mg/L、悬浮物14mg/L;②企业生活污水—化粪池出水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 8.0、CODCr 238mg/L、氨氮23mg/L、总氮40.8mg/L、总磷5.74mg/L、悬浮物29mg/L。对标分析,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实际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pH、悬浮物、CODCr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相关限值要求,总氮浓度均满足《关于印发绍****公司总氮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7号)“附件2 废水总氮按照GB/T31962-2015执行,限值45mg/L”相关要求。 |
| 1 | 1、车间生产区域设置整体换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 2、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产生恶臭气体的单元进行加盖,同时在外围投放除臭剂。 | 企业边界废气污染物乙酸的浓度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限值4倍的要求;企业边界废气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相关要求。企业厂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与环评一致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委托****对无组织废气监测的结果: 厂界无组织废气:企业边界废气污染物乙酸的浓度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限值4倍的要求;企业边界废气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相关要求。 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①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产噪较高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②对主要产噪设备的基础加固加强,并设隔振垫、防振固定器等措施;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轻拿轻放,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①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将产噪较高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②对主要产噪设备的基础加固加强,并设隔振垫、防振固定器等措施;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以防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轻拿轻放,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 根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企业厂界(项目用地范围的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和物化污泥等)贮存于车间1F东侧的夹层内,危废暂存场所尺寸6m*3m*4m,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产业园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危废暂存库:考虑到车间1F夹层不便危废进出库和转运,实际建设将危废库位置调整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北侧,危废暂存库实际尺寸8m*2.5m*2.5m,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建设;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危废库西侧。 一般固废仓库: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危废库西侧,贮存场所尺寸4m*3m*2.5m,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 项目固废处置情况与环评一致。 |
| 1 | 项目废水W1~W7在进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之前分别设有专用的废水收集罐,收集罐容积可满足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和暂存,无需另外设置事故应急池(罐)。在事故应急池(罐)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消防水等纳入事故池,避免泄漏至附近内河。 | 取消上述废水收集罐,以上废水通过收集明管直接进入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的废水收集池或调节池,另设置1只50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和暂存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事故应急池相关估算结果及结论,企业目前设置的1只容积50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全厂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蓄水能力的需求。在事故应急池(罐)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消防水等纳入事故池,避免泄漏至附近内河。 |
| 1、****科技城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整栋用于实施本项目,项目办公区及厕所等区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9-3号楼专用化粪池预处理(产业园内每栋楼各自专用),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在9-3号楼化粪池出口,不受产业园内其他企业生活污水影响。2、依托产业园雨污管线和废水总纳管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科技城生命健康科技产业园9-3号楼整栋用于实施本项目,项目办公区及厕所等区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9-3号楼专用化粪池预处理(产业园内每栋楼各自专用),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在9-3号楼化粪池出口,不受产业园内其他企业生活污水影响。2、依托产业园雨污管线和废水总纳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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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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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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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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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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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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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