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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闲置土地建设生产车间,新增建筑面积2128m2。新增反应釜、结晶釜、计量罐、离心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胍基乙酸2万吨。经现场调查并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反应釜4台、结晶釜3台、计量罐7台、离心机2台、干燥机1台、喷淋净化塔1台、离心泵2台、分离槽3台、储罐5个、提升机2台、旋振筛1台、电子秤2台、封口机2台,剩余设备不再建设,根据企业提供材料,验收设备在调整生产工况的情况下可满足环评产能,不改变产能。以上变化情况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