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9号楼一层五年租赁权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1-22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1-30
| **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9号楼一层五年租赁权 | |||
| **** | 监测编号GR2026NB****083 | ||
| 18 元/月/平方米 | |||
| 2026-01-22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1-30 | ||
| 是 | 资产来源企业国有资产 | ||
| 5 年 | |||
| 14 个月 | 免租期说明装修免租期:2个月,在第一年免除;基础商务免租期一层12个月(第二至五年每年3个月);免租期内免租金不免物业费。 | ||
| 海基产业园北区9号楼一层 | 有无产证有 | |
| 3867.28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303890.10平方米 | |
| 137466.00 | ||
| **博****公司 |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 | |
| 浙(2025)**(前湾)不动产权第****505号 | 租金参考评估值||
| 空置 | ||
| 物业费:1.20 元/平方米/月 | ||
| 工业 | ||
| 视频地址 | ||
| 3867.28平方米 | 出租面积描述||
| 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未踏勘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中心有限公司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甬产权[2025]35号支付交易服务费。****中心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补足交易服务费。 |
| 公开协议 | |||
| 网络竞价 | |||
| 一次报价 | |||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中心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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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是 | |||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信息发布终结 | ||
| 5 万元 | |||
| 报名即缴纳 | |||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银行转账 | |||
| 1.****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承租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承租;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心和出租方所有,****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中心于确定承租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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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租赁起始日前缴纳 | |||
| 按半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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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755.33元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
| 否 |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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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审核 | |||
| 1、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3、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4、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5、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6、在租赁期间,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力设备、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 7、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人或以出租人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人不得将出租人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8、该房屋仅限承租人整体自用,承租人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9、承租人在入驻后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完成环评手续,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1、水电、物业费自厂房交付之日起算,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本标的**前湾控股海基产业园(北区)9号厂房一层出租面积为3867.28㎡。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误差在±50㎡则不作变更,如误差大于50㎡,则签订补充协议进行面积变更。 13、年租金总价为835332.48元(18元/月﹒㎡*3867.28㎡*12月=835332.48元)。 14、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有权参照物价指数等变动情况调整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承租方在收到出租**式通知后,应按新标准支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 15、本标的厂房无配套电力设备和电梯。如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同意后可配置电力设备和电梯设施,并加收设备使用费。 16、本标的厂房一层层高为9.2米,层高超过8米时计容面积=实际面积*2。 17、合同正式生效日期按厂房正式交付日起算。如果届时未达到交付标准,则可以无条件解约,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8、该标的产权方为**博****公司,后续合同与******公司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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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是 | 踏勘时间安排自行踏勘 |
| 陈浩然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159****1681 |
| 徐浩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7194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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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中心有限公司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