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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2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雄**区**县**镇申明亭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33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超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电话 | 188****3456 |
| 项目投资(万元) | 8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19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变化:增加开炼机1台,密炼机1台,恒温箱1台,减少2条贴合流水线,其他生产设备不变。 2、治理设施: 原有的EVA生产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 1套活性炭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原有的注塑生产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现有的EVA生产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 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现有的注塑生产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因原辅材料种类用量均不变,所以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不发生变化(VOCs年排放量0.17吨,颗粒物0.055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气采取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环境 其他措施: 车间密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下脚料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树脂胶桶、废照射剂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
| 承诺: 李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李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