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品牌社交媒体口碑种草第二轮传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酒鬼酒品牌社交媒体口碑种草第二轮传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酒鬼酒品牌社交媒体口碑种草第二轮传播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14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1月21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小写:135,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小写:145,0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小写:115,000.00元)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3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m/web-portal/#/home)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林文定、王蒙、林威、余青
电话:187****4265(林)、137****5345(王)、181****2009(林)、130****0993(余)
电子邮箱:****@ah-inter.com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应急客服电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22日
| 公示PDF:酒鬼酒品牌社交媒体口碑种草 第二轮传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pdf |
|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