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
| 责任部门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
| 所属“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
通讯地址:****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 | **回族自治区**市**市307国****公墓东侧 | ****执法局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307国****公墓东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3′18.243″,北纬38°5′54.22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总面积为99.60亩(66400m2)。其中**市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压缩站规划用地面积为28030.49m2,规划建筑面积达10153.8m2,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门房、消防水池、清扫车清洗处理设施、洗车棚、停车库、****处理中心等,建成后日压缩中转能力为400t/d;建****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26307.0m2,规划建筑面积为12413.9m2,包含建****中心、辅助用房和门房,并配套室外绿化、水电、道路等基础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20万吨;****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12062.31m2,规划建设1座建筑面积为4320.00m2的成品暂存库,用于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分拣时可**化利用部分的暂存。项目总投资1877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9万元,占总投资2.39%。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期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处置。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振和隔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处置;对不能回收的部分,集中收集后,待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进入本项目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利用生产线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定点堆放后就地平衡利用。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生活垃圾卸料、输送、分拣、压缩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限值要求;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密闭、喷洒除臭剂、植物液喷雾除臭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城市清扫****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不得外排;压缩产生的渗滤液、洗车房废水、压缩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压缩车间设备冲洗废水收集于渗滤液收集池后,****处理厂妥善处置。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压缩站产生的分拣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成品暂存库暂存,集中进行可**化利用;除臭系统洗涤塔产生的沉渣定期打捞后,压缩处理后外运;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滤膜和沉淀池底泥,由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压缩站集中处置;运营期建筑垃圾初步分拣废物、磁选废物和风选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暂存于成品暂存库,外售废品回收企业,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压缩站集中处置;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由供应商统一回收处置;沉淀池底泥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收集尘外售处置;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装修垃圾中的废涂料桶、废胶黏剂瓶、含**碎屑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