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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国科产融(**)****公司
地 址:**省**市**区双浦镇云浦街641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寿呈祥
委托代理人:朱骏乐 电话:188****9313
关于质疑事项1:“****公司”对本项目技术评分13项,项目经理的判分存疑。****委员会查询及复核,“****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关于“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5年以上专业管理经验”,只提供了项目经理胡来朋的任职证明,并未提供劳动合同,不符合评分要求,故该项不得分。质疑事项一不成立。
关于质疑事项2:“****公司”对本项目技术评分15项,保安员情况的判分存疑。“****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第1498页“拟投入本项目保安人员情况一览表”未有体现身高170㎝的相关明确表述。经查询及复核,“****公司”在投标文件第1611页承诺函中已对保安员身高情况进行了承诺,****委员会认为该项符合评分要求,质疑事项二成立。故“****公司”技术评分15项3分应赋分,“****公司”原得分86.02分,变更为89.02分。变更后会影响得分排序,改变原中标结果。
综上,“****公司”提出的质疑部分成立。因质疑成立会影响中标结果,****委员会未推荐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