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健道沥青材料有限公司 12000 吨沥青仓储项目

审批
新疆-阿克苏-库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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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902MA792F552X轩东亮
轩东亮**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地区**市二八台镇阔 什**村 314 国道 666 公里处 (水管站旁边)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12000 吨沥青仓储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G5990-G5990-其他仓储业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地区**市二八台镇阔 什**村 314 国道 666 公里处 (水管站旁边)
经度:83.843****444444 纬度: 41.819****222222****环境局
2022-06-24
阿地环审〔2022〕336号****
2024-08-263000
53.65****
MA792F55-2**卓****公司
MAC9X4MF-0**锡水****公司
MA77QU7E-92025-07-01
2025-07-10
2025-11-302025-12-26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2000 吨沥青仓储11000
其中 1000m31 座储罐用于消防水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卸车-仓储-装车-外售卸车-仓储-装车-外售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烧废气、沥青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罐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等废气。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烧废气通过一根高 8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 、NOx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排放浓度限。沥青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罐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在呼吸口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沥青烟排放浓 度 应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排放浓度二级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的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加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限值后,定期拉运****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有关文件设置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废气:沥青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罐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在呼吸口加装废气收集管线收集至“喷淋+干式过滤+电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沥青烟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二级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加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化粪池处理,污水各项污染物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委托**鑫****公司定期采用清污车密闭拉运****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震垫,主要设备放置在房间内,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和合理安排各生产设备运行时间段,避免同时开启高噪声设备。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有关文件设置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表的分析论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系数,同意核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4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5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指标由****公司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平衡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2022年煤改电工程(清洁取暖工程)产生的减排量中平衡解决。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已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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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5 0.52 0 0 0.15 0.1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化粪池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燃气导热油炉为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 燃气导热油炉为低氮燃烧器 已监测
2 喷淋+干式过滤+电捕+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 沥青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罐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在呼吸口加装废气收集管线收集至“喷淋+干式过滤+电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沥青烟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二级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无组织排放特别限值 已监测
3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加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震垫,主要设备放置在房间内,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和合理安排各生产设备运行时间段,避免同时开启高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震垫,主要设备放置在房间内,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和合理安排各生产设备运行时间段,避免同时开启高噪声设备。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 分区防渗,储罐区建设围堰,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有关文件设置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罐底废渣、废含油手套、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有关文件设置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库,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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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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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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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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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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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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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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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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