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清湾镇高速公路引道右侧的G〔2025〕131号地块、民安镇民安圩**街0186号的G〔2025〕133号地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清湾镇高速公路引道右侧的G〔2025〕131号地块因需调整公告内容,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的北自然资告字〔2026〕14号公告停止执行,该宗地相关公告事宜以本公告为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面积 (㎡) |
规划指 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行业 门类 |
投资强度 控制指标 万元/公顷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 G〔2025〕131号地块 |
清湾镇高速公路引道右侧 |
见用地界址图 |
54586 |
总用地面积5458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4586㎡;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且≤60%;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高度不超过45m,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6〕14号文。 |
二类工业用地(M2) |
50年 |
现状 |
农产品加工产业 |
2805 |
1640 |
1640 |
| G〔2025〕133号地块 |
民安镇民安圩**街0186号 |
见用地界址图 |
12618.06 |
总用地面积12618.0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967.99㎡,道路占地面积2650.07㎡;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且≤65%;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高度不超过45m,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6〕5号文 |
二类工业用地(M2) |
50年 |
现状 |
制造业 |
2805 |
382 |
382 |
其他条件
(一)G〔2025〕131号地块属于“标准地”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同时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二)G〔2025〕131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约48787平方米,出让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三)G〔2025〕133号地块若涉及使用林地、其他草地的,出让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四)项目入园条件、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等严格按《****园区项目用地管理办法》(北政发〔2014〕32号)、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规定执行。其中产出强度不低于153万元/亩;年纳税额不少于5万元/亩。
(五)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六)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15%,建筑面积占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30%,不得分割转让。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含独户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七)工业企业内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八)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精心规划设计、合理布局,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要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九)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要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一)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二)G〔2025〕133号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政道路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政府所有。
(十三)G〔2025〕13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费用自行承担;
(十四)G〔2025〕133号地块属于低效用地再开发,为盘****直属库有限公司位于**市民安镇民安圩**街0186号不动产证号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375号的资产。
(十五)G〔2025〕131号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6〕14号文的要求进行建设。
(十六)G〔2025〕133号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6〕5号文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和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30日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缴纳交易服务费
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由出让人(委托方)和竞得人各承担50%,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关于**国土**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号)及《****改革局关于**市土地一级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北发改收费〔2025〕2号)规定执行。土地交易服务费自拍卖交易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按下表计算。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计算方法 |
|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
3% |
收费标准分段累加计算,成交的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负担50%;未成交的,按照补偿服务成本的原则,****中心与委托方以起始价为基数,按不超过同档次收费标准的50%确定。 |
| 成交价100-500万元以下部分 |
2% |
|
| 成交价500-1000万元以下部分 |
1% |
|
| 成交价1000-5000万元以下部分 |
0.5% |
|
|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部分 |
0.3% |
|
| 1亿元以上部分 |
0.1% |
九、拍卖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
十、拍卖****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双休日除外****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十二、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双休日除外)到********中心领取拍卖文件。
十三、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中心
账 号852********000002447
****银行**市支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由****组织实施,****中心具体承办。
十五、联系方式
******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774;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六、查询网址本期拍卖(挂牌)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日报》、****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中心。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