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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环保部令第16号修改)、《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根据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井区致密气2亿方开发配套项目(**井区水处理回注站项目)
二、地点:**省**市**县
三、建设单位:****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工
联系电话:173****6890
通讯地址:**省**市**区航天中路****科技园6号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