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政府立****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村(居)民委会;高等院校(院系)、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服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者组织。
三、申报条件
****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于宪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法治建设基础较好,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具备法律知识、熟悉基层群众立法需求或者相关方面问题的人员等条件;
(三)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承担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愿;
(四)有较强的组织和**整合能力;
(五)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能满足不同领域、行业的立法需求;
(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二)收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建议;
(三)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司法局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规章清理等工作;
****司法局组织的立法工作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交流会以及教育培训等;
****司法局开展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调查、评估,****政府规章实施中的问题;
(七)加强对法律、法规及立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协助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其他与立法相关的工作。
五、申报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单位,可填写《****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本(PDF)于2026年3月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53707@qq.com。联系人:吴生堂;联系电话:0856-****290。
六、遴选确定程序
市司法局将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形式,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综合遴选确定,****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 申报单位名称 |
||||
| 申报单位地址 |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
| 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员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 负责人 |
||||
| 联络员 |
||||
| 申报单位意见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行业主管 行政机关意见 (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法律服务机构等需填报此项) |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