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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况⑴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⑵项目概况:本项目****经济开发区**东路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蒸煮装置1套、发酵池30座、发酵地缸84座,年产原酒600吨;利用现有灌装车间及设备(包括洗瓶装置1套、勾调装置1套)建立过滤灌装生产线1条,年勾调灌装白酒800吨。**纯水制备设备一套,配套的化验室、储酒罐、库房(内设危废暂存点,占地面积10平方米)、办公用房等。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白酒800吨。本项目实际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联系人:高彦宝
联系电话:159****2222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监测单位:****
联系人:柏工联系电话:0431-****9166
四、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
五、调试日期
2026年1月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