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皖垦白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40号)

审批
安徽-滁州-明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40号)
发布日期:2026-01-23 08:59 ****:

你公司报来的《********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分局初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报告书》****分局的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省**市**市张八岭镇,永久占地面积约9000m2,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5万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建设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组设置一座35kV干式箱式变压器,风机发电通过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项目配套建设的220千伏升压站,以220千伏电压****电站,实现并网。

该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4〕422号),并取得****规划局《关于****风电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滁自然资规函〔2024〕373号)。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风机、集电线路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控制项目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等对其产生影响。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式,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优化施工选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要求,减少项目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根据临时占地现状用地类型开展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时间,降低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的惊扰,尽量避开鸟类活动的高峰期、繁殖期及恶劣天气。运营期落实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风电场灯光管控,适时开展鸟类监测,注意避让集群候鸟;在冬至前后,降低叶轮转速,适时开展停机检修维护,进一步降低风机光影影响。在噪声、光影影响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完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降低施工期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降噪措施,临近村庄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在靠近村庄一侧安装移动声屏障,车辆通过村庄时减速慢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风机优先选用加装锯齿形尾缘、涡流发生器、吸音棉等降噪设施,对风机及其箱式变压器采取减震措施,加强风机及其箱式变压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施工期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

4.切实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和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不外排;风机点位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排水沟、临时截水沟引至沉砂池暂存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化粪池等设施暂存后用于农田施肥。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机修废油和隔油池定期清理的浮油经施工场地内的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依托****风电场项目拟建的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与器材,****政府****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7.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