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环境局关于****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4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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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代码为****,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三江乡下思屯****厂区内。原项目为****年产1500吨植物油加工生产项目于2015年7月1日取****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金环管字〔2015〕4号),本次改建将原来的一台额定蒸发量为4t/h的生物质锅炉更新替换为一台额定蒸发量为6t/h的生物质锅炉,同时配套**“旋风+水浴”锅炉除尘系统。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8%。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区域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项目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一根35m高烟囱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项目锅炉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由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锅炉水浴除尘系统补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应通过安装减震底座,强化生产管理、厂房墙壁隔离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拆除的生物质锅炉及部分管材、钢材报废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和除尘灰依托原项目一般固废库暂存,定期外运供给附近农户用作肥料。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营运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调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