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文韬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水暖卫浴配件600吨)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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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水暖卫浴配件600吨

二、建设地点:**市仑苍镇美宇西三路999号云科高定产业园3幢厂房C103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

购置已建厂房720.89平方米,拟从事水暖卫浴产品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园区排水规划,项目建设区污水纳****处理厂处理,目前该区域污水管网已建设完善,****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废气、抛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有组织、厂区内颗粒物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无厂界颗粒物监测要求。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各类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清运回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水暖卫浴配件600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水暖卫浴配件600吨

二、建设地点:**市仑苍镇美宇西三路999号云科高定产业园3幢厂房C103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

购置已建厂房720.89平方米,拟从事水暖卫浴产品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园区排水规划,项目建设区污水纳****处理厂处理,目前该区域污水管网已建设完善,****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废气、抛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有组织、厂区内颗粒物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无厂界颗粒物监测要求。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各类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清运回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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