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滩商业项目委托综合管理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滩商业项目委托综合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相关法律合同的签订及纠纷处理按照以下内容调整:
2.2.1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根据招商需要制作本项目租赁合同范本(即标准租赁合同),并负责商户的选择、承租条件的确认、商户关系的协调、代表****公司****公司)洽谈租赁条件,促成租赁合同的签署以及其他具体租赁事务的处理。在具备签约条件后,****公司作为出****商铺租赁合同,**公司应在乙方递交租赁合同文本(对于特殊商户,可以使用商户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或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合同的签署盖章。所有与租赁合同有关的租金收入发票,****公司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相应款项的发票开具给商户。租赁保证金及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相关收****公司开具给商户。**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签署。
2.2.2采购服务合同:因项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按照乙方的建议聘请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改造类、商场场景提升类、市场推广类、物业服务类等,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署对应合同,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本项目预算范围内,乙方提报业务需求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合同的签署并按时向第三方支付费用。
2.2.3多种经营合同:运营管理期,多种经营合同由甲方与使用方签订并收取费用,多种经营收入归甲方所有,并计入当年度全口径收入。甲方应在乙方提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多种经营合同的签署、盖章。
2.2.4在服务期间,因追缴本项目租金、多种经营收入、违约金引发纠纷,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双方在纠纷中的责任比例分担。由此追回的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违约金收入等,计入本项目当年度全口径收入。
2.2.5合同期限内,对商户费用催缴函或其他基于项目管理而需用印的函件,甲方应配合乙方用印,并于乙方提供相关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印。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 其他未涉及事项仍按原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金新街道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1号楼10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9****923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吴元庆
电话:159****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