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 目 公 告
受**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智行****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35%股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2、竞价标的:**智行****公司35%股权。
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1)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智行****公司 |
||
| 住所 |
**省**市鲤**少林路385号刺桐时代村C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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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503MACA6MA8X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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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蔡思铭 |
公司类型 |
****公司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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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二手车经纪;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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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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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金额 (万元)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 1 |
**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 |
40% |
60 |
6% |
| 2 |
**市****公司 |
300 |
30% |
145 |
14.5% |
| 3 |
******公司 |
300 |
30% |
145 |
14.5% |
本次转让的股权为**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智行****公司35%股权。
(3)标的企业经营状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3年3月,地址位于**省**市鲤**少林路385号刺桐时代村C幢。标的企业目前为在营业状态,名下拥有115辆新能源电动汽车,目前在岗员工8人。
上述有关标的企业的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对标的企业的上述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4)标的企业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摘自审计报告)
单位:元
|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年1-9月 |
****9774.34 |
****4768.80 |
****005.54 |
****703.46 |
-311804.08 |
| 2024年 |
****0616.70 |
****3807.08 |
****809.62 |
****199.61 |
135749.48 |
****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标的企业2025年1-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政审专字〔2025〕3245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9774.34元,负债总额****4768.80元,所有者权益****005.54元,营业收入****703.46元,净利润-311804.08元。
(5)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 评估方法 |
对应的审计后的账面值(万元) |
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万元) |
| 资产基础法 |
179.50 |
1.46 |
| 收益法 |
179.50 |
320.13 |
**欣昌房****公司接受委托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并出具了“欣昌资评报字〔2025〕第QZB08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0.13万元。评估公司在分析两种方法使用数据与信息质量后,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33元。
(6)其他详见****备查文件。
3、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集团****公司的批准:《******集团****公司关于同意交发母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智行****公司35%股权的批复》。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根据《**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已取****委员会的批准。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交易保证****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经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买人即成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若竞买不成功,本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52********025****103923
6、公告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6日。
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7:00:00。标书代写
****中心网站(www.****.com,下同)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中心网站查找本项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买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如因意向竞买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导致意向竞买人不能及时重新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8、尽职调查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983。
意向竞买人应在尽职调查时间内自行联系尽职调查事宜。意向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标的股权****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意向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应对委托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尽职调查并核实。本中心对标的股权及标的企业的有关介绍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所载标的股权及标的企业的相关情况仅为参考性说明,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标的股权及标的企业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受让方应自行负责与委托方办理标的股权变更、过户事宜。
9、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股东竞价阶段和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6年1月23日开始至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股东之外的竞买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股东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非原股东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开始时间: 2026年2月27日10:00:00, 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中心网站查找本项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办理报名手续,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标书代写
11、特别提示:
(1)本公开股权转让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产权交易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中心网站查找本项目并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股东报名成为竞买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①有其他竞买人且其他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股东选择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由原股东以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受让权;若原股东选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股东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受让权。②若无其他竞买人或其他竞买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股东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受让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股东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受让权。
(3)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标的企业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本次股权受让。
(5)标的企业的其中一家原股东不放弃该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6)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职工安置情况。
(7)本次股权转让未涉及债权债务处置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承接,包括对外债务、****税务局追缴的税款、人事纠纷、行政处罚等)。
(8)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其受让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12、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3、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等****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中心,同时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定金后的****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中心。
(5)本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和上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与委托方共同出具《股权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6)本中心在收到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股权完成变更登记证明及委托方与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股权交割完毕函》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股权成交价款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委托方与受让方对股权成交价款划转事宜另有约定的,本中心从其约定。
(7)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过户、工商登记及相关手续等在内的全部买卖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过户****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8)受让方须同意委托方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部分由受让方负责出资到位,且受让方承诺放弃对委托方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进行追偿的权利。如受让方对委托方未出资部分未能出资到位,导致委托方受标的企业及其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索赔或主张其他权利的,委托方的相应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9)其他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14、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按《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报名****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报名竞价材料,并在网上对本项目标的办理申请竞价,****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5、意向竞买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产权交易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标书代写
16、平台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7、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每次**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8、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为基数,****中心的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19、接受投诉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1811
20、报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9025、****9006
传真:0595-****9023
电子邮箱:****@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com
****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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