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照明及通信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23 10:00:00 |
| 发布单位:****公司广清纺织园 (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广清产业园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照明及通信工程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招标公告 广清纺织园(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 照明及通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清纺织园(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照明及通信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石角镇。 建设规模:横寮二街(**路-新沙路)长约726米,道路宽度约30米,用地面积约38.9亩。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北**延线(德龙大道,华清产业大道-G240 国道)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长约 2.8 公里,规划宽度约 45 米,用地面积约 198.1 亩。按规划要求进行拓宽建设,车行道为双向六车道及两侧人行道和慢行道,主要工程包括道路、排水及其它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临建工程。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全线照明及通信工程。 包件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 个 标 。 如 果 同 一 投 标 人在 多个包件 中 均排序第 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账户名称:****、十二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名称:****公司**先锋路支行 账号:687****61148 ),回执需注明:广清纺织园(三期)包十一、十二项目照明及通信工程投标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 10 时止(**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1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北路5号金铭利****公司1号综合楼7层。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十二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北路5号金铭利****公司1号综合楼7层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85****3597
2026年 1 月 23 日
附 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中标人投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投入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材料。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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