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7 09:20:00,更正为:2026-02-09 09:2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7 09:20:00,更正为:2026-02-09 09:20:00。标书代写
采购包1:默特右旗2025年单产提升程部系统-将军尧镇(杜家尧村、尧村、家圪旦村)、采购包2:默特右旗2025年单产提升程部系统-美岱召镇(犋村)原招标文件中:
①★主要元器件(断路器、空气开关、变频器、电流互感器等)及机柜均需通过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
变更为:★主要元器件(断路器、空气开关)及机柜均需通过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
②YJV-0.6/1KV-3*50+2铜芯电缆、YJV-0.6/1KV-3*25+1铜芯电缆、YJV-0.6/1KV-4*2.5铜芯电缆、ZR-DJYVPR-2*1铜芯电缆及ZR-DJYVPR-3*1.5铜芯电缆需★通过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
变更为:取消3C认证要求,无需提供3C认证证书。
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其他”特别提示3及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报价”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变更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名称:****
地址:**萨拉齐镇影院街果园路7号
联系方式:0472-****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包****开发区黄河路86****广场G区B栋8层810室
联系方式:153****89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邬乐
电话:153****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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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