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银行****公司490万股股份(占股3.63%)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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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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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6年0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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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银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 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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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01-23 |
挂牌终止日期: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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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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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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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银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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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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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码 |
913********299742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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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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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刘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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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市**镇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103室,1701-17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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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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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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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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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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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银行****公司,持股比例:51%;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 太****公司,持股比例:9.64%; **市建****公司,持股比例:6.23%; 香山生态观****公司,持股比例:4.36%; ****公司,持股比例:3.63%; 太****公司,持股比例:3.63%; 舒国媚,持股比例:3.56%; ****公司,持股比例:2.96%; **市宁静****公司,持股比例:2.96; ****公司,持股比例: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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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77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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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1127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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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2501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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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79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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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38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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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27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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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11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04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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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10643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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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240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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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35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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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101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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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101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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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3269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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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1084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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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2427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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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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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5〕27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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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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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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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190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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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90.994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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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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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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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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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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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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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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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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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见其他说明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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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事项 |
1、根据《****银行****公司章程(修订-2022Ⅰ版)》约定,本行第一大股东享有对本行其他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银行****公司不放弃对本次股份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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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71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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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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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提交200万元保证金,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银行股东的主体资格条件(需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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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银行****公司营业执照; 2.《****银行****公司章程》(修订-2022Ⅰ版); 3.****银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银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银行****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6.太****公司营业执照; 7.太****公司章程; 8.**市浮桥镇2025年第17次党委会会议记录; 9.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0.**市****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关于太****公司公开转让持****银行****公司3.63%股权的法律意见; 11.《****银行****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银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2775号); 12.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3.《****银行****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609号); 14.《****银行清产核资专项报告(基准日2025.9.30)》(毕马威华振审字第****419号); 15.****银行****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25年11月); 16.集体产权转让方案;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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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晓《中****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银行股东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和其所属行业监管机****银行的相关要求,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5楼507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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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李经理、谈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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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1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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