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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材****中心勘察、设计(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 ||||||||
|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1月23日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国****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材****中心勘察、设计(二标段) | 交易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931-****61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931-****520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 |||||
| 中标人信息 | ||||||||
| 中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 **** | 110.0 | 李亚萍 | 622********565 | |||||
| 中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配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配合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与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变更、优化等后续服务内容)。)(未明确但项目必需的专项设计视为已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 | |||||||
| 备注 | 1、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2、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人信息。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开发区建设****办公室,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cn: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0931-****691;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