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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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22MB1F04330W/2026-****405296 2026-01-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交投建筑****基地工程 缙**壶镇镇里隆村 缙******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01日,已通过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地点位于缙**壶镇镇里隆村,主要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共36000m2,总建筑面积16067.44平方米。项目建设骨料加工系统和建筑固废加工系统两条加工线,其中建筑固废加工系统仅针对预选出来的废混凝土块和废砖瓦,经破碎、分选,得到砂石加工原料,再进入骨料加工系统,最终由骨料加工系统加工产出成品砂石料,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100万吨成品砂石料。 /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达标排放; (2)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对生产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部件松动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4)妥善处理好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工作,一般工业固废有利用价值的全部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01 月 22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2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分局 缙**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719 传真: ****719

通讯地址:****(**市缙**五云街道**路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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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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