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行政审批局拟对****28.6万吨/年双氧水(3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月22日-1月29日
联系电话:0317-****755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行政审批局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22日
沧****行政审批局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8.6万吨/年双氧水(35%)建设项目 | **** | **渤海新区港**石化产业聚集区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57万元,不新增占地面积,**氢化塔、氧化塔、萃取塔、一级过滤器、工作液聚结器、循环氢气压缩机、工艺空气压缩机等,**中间罐区、产品罐区及产品装车台、装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一座、5000m3/h循环水站一座、400m3/h冷冻水站一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双氧水(35%)28.6万吨。 | 项目蒽醌投料废气、氧化铝填充废气分别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50排放;氢化液罐废气经冷凝后与氢化塔尾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引入一套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6m高排气筒DA051排放;氧化塔尾气、氧化液罐废气、循环工作液槽废气和工作液配制釜废气经冷凝装置处理后与有机储槽废气、萃取塔废气等一起进入一套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5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单元均密闭,废气经收集风管收集后,经“逆流式碱液喷淋+生物滤床+活性炭吸附”和1套“逆流式碱液喷淋+生物滤床+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经1根25m/15m高排气筒(DA024/DA025)排放。厂区及厂界未收集废气在密闭设备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工作液洗涤废水、氧化铝再生废水、活性炭脱附废水和氢化塔冷凝排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等一起排入****公司。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废氧化铝(含除尘灰)和氧化铝废包装,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送外部单位综合利用。蒽醌投料除尘器收尘灰、隔油池收集有机溶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废包装(2-乙基蒽醌、2-戊基蒽醌、钯触媒废包装)、废催化剂(钯触媒)、废活性炭和废滤芯(含滤渣),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