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渠江镇
建设单位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省**市**县渠江镇,排污口纳****水库,排污口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但是紧邻生态保护红线,排放口坐标为:经度(E110.995377°);纬度(N28.****06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对水功能区的保护,本项目污水排放浓度应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功能区内的水环境状况,对于排放的污染物超出水域纳污能力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确保达到水功能区管理目标。
2、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的运行,应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污水处理设施的事故发生。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水库之**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3、排污口设置规范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应包括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并装置排放计量仪,控制排污总量。
4、信息报送制度。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按季、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排污口统计表,必须按规定项目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排污口组织年审。一旦发生废污水事故性非正常排放,项目管理单****政府、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
5、协调**,共同保护水**。项目建设****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密切协作,按照地表水水功能区中的相关规定,保证水功能区水质不遭破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513
通讯地址:安****服务大厅B栋3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