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2025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维护队)四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维护队)四次
二.项目编号: ****
2.1工程特征:2025年度零星维修
2.2建设地点:**市**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2025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维护队)
2.4预估金额:600000.00元
2.5计划工期:一年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门、窗类;电工类;水工类;吊顶类;铺砖类;屋面防水类;卫生间类;砌筑装饰类;室外类等。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7质保期限:2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及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正项目经理的本人的《**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正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企业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 01 月 23 日至 2026年 01 月 29 日,每天上午10:30至 12:30,下午14:00至18:0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市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和支付报名费账号;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以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 年02月12日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02月12日09:30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市******基地B22****酒店8楼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市******基地B22****酒店8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某部
联系电话:0251-81276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许工
办公电话:177****9993
地 址:**省**市**区锦东路668号1栋14楼1401号、1402号、1403号、1404号、1405号